項目概況
林州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G341膠海線林州市區(qū)至桃園段新建工程用地預審與規(guī)劃選址、用地組卷報批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登陸安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林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網站,完成用戶注冊后、憑企業(yè)數字證書點擊【業(yè)務辦理入口】-【我是投標人或供應商】-【政府采購】系統(tǒng),獲取電子版磋商文件及其他資料,此為獲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徑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 1 | 林財磋商采購-2024-CS31001001 | 林州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G341膠海線林州市區(qū)至桃園段新建工程用地預審與規(guī)劃選址、用地組卷報批項目 | 907000 | 907000 | 是 | 907000 |
5.2采購內容:完成G341膠海線林州市區(qū)至桃園段新建工程用地預審與規(guī)劃選址、用地組卷報批的技術服務工作(詳見第四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5.3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省及地方現行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的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企業(yè)成立不足一年的須提供從成立月份起的財務證明資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承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6月份以來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及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承諾);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書面承諾)。
3.2 供應商具有有效的土地規(guī)劃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工程師技術職稱;
3.3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通過“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企業(yè)信用記錄,被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響應文件中應附相關網頁查詢截圖)
3.4拒絕下述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活動: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單位,不得參加本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投標人自行承諾并承擔后果,承諾書不實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提供虛假材料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2)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單位,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投標人自行承諾并承擔后果,承諾書不實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提供虛假材料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3.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為資格后審,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的投標將被拒絕,供應商應自負風險費用,提供虛假材料的將進一步追究其責任。
特別說明:因系統(tǒng)字符限制,公告項目基本情況中的6.所述“合同履約期限:210日歷天內完成”,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歷天內完成項目的用地預審與規(guī)劃選址技術服務工作,完成編制項目用地預審與規(guī)劃選址論證報告并取得專家組審查意見,取得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用地預審與規(guī)劃選址意見書;自采購單位提供齊全用地組卷材料之日起120日歷天內完成項目用地組卷報批技術服務工作,完成項目用地報批組卷上報,取得自然資源部用地批復文件。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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