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和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貨物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磋商資格; (3)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磋商資格。 (4)其他資格要求: 包一:蔬菜、水果、鮮肉、禽蛋、調料類(培訓食堂,大眾食堂); 投標人為產品生產企業(yè)的須具備有效的《定點屠宰資質》、《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投標人為食品經營商的須具備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同時提供屠宰企業(yè)的《定點屠宰資質》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包二:蔬菜、水果、鮮肉、禽蛋、調料類(清真食堂): 投標人為產品生產企業(yè)的須具備有效的《定點屠宰資質》、《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清真食材供應相關資質; 投標人為食品經營商的須具備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供貨商清真食材供應相關資質,同時提供屠宰企業(yè)的《定點屠宰資質》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包三:米、面、油類: 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