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鐵塔年第四批小區(qū)信息技術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采購項目簡介 .采購項目名稱及采購代理編號:惠州鐵塔年第四批小區(qū)信息技術服務項目(采購代理編號:---) .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華夏郵電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采購項目概況:惠州鐵塔年第三批小區(qū)信息技術服務,預算金額萬元(含稅)。 .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一家,中選份額%。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限價為.%,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參選被否決。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采購范圍:具體為室分系統(tǒng)搭建總體規(guī)劃設計、無線信號測試、室分系統(tǒng)布線方案、信號調試、開通服務、終身質保及配電房信號覆蓋,實際工作以技術規(guī)范書為準 .服務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服務地點:惠州市。 .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合格。 .分包轉包情況: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非法分包,否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中選人承擔違約責任。 注:本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廣東省分公司下發(fā)包括本比選項目的最新的集采結果或其他相關要求的,本項目合同終止,按最新發(fā)布的集采結果或要求執(zhí)行。 .計劃工期:自采購人通知進場后天內完成小區(qū)內室分系統(tǒng)建設;且必須保證甲方項目交付評估前完成移動、電信、聯通運營商設備信號開通服務,滿足電力抄表和通信網絡驗收要求。 .※參選人資格要求 .依法設立:參選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參選人如為企業(yè)法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參選人如為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須提供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其中框架合同以訂單時間為準)全國范圍內須具備至少一個同類項目經驗,同類項目指網絡信息化(室分施工)服務項目。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章頁)作為證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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