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影響性評價項目(四次招標)
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防洪影響性評價項目(四次招標)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綠通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qū)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服務外包產(chǎn)業(yè)園二期棟層
中標金額:.元
四、評審專家單:
李金瑞、秦鵬飛、何玉龍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詢價文件約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否決投標單位及原因:無。
(二)招標方式:詢價。
(三)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蕪湖市柏莊財富廣場,聯(lián)系電話:。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聯(lián)系電話:。
(四)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采購人信息
名稱:駐區(qū)某部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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