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和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關于新余市城市照明管理處采購新余城區(qū)橋梁亮化采購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的電子化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新余城區(qū)橋梁亮化采購項目(第二次)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年月日 點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新余城區(qū)橋梁亮化采購項目(第二次)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 元 最高限價:.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采購條目名稱 數量 單位 采購預算(人民幣)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余購 城區(qū)橋梁亮化 項 .元 詳見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根據單位性質提供相應的證明:如營業(yè)執(zhí)照、民辦非企業(yè)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自然人的身份證等,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注:資格條件中()-()項在投標時僅需提供承諾函原件,中標供應商在中標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備查。 、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投標時提供聲明函原件) ()供應商在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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