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綜合段對下列項目進行詢價采購,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項目名稱:安陽綜合段補充采購職工食堂(伙食團)智能人臉識別設備(含安裝)項目 二、項目編號:-- 三、詢價項目: .項目名稱:安陽綜合段補充采購職工食堂(伙食團)智能人臉識別設備(含安裝)項目 .項目明細:詳見附件。 .其他要求:安陽綜合段管內濮陽、范縣、湯陰東、壺關、平順等共計處職工食堂(伙食團)需安裝智能人臉識別設備,所有設備需接入綜合段現用智慧食堂平臺。報價人報價前需通過咨詢或查勘現場了解實地情況信息。 四、交貨時間及地點 成交供應商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將物資產品分別送達詢價方指定的地點,安裝調試完畢,并承擔安裝、調試、運輸、稅費、一年質保服務等一切費用。 五、驗收 在物資產品交付使用完畢運行正常后,雙方進行驗收交接并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六、質量保證期 設備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后一年內。 七、售后服務 .在物資交付使用正常后,按詢價方要求成交供應商及時派人進行跟蹤服務。 .物資產品在使用期內出現非人為故障或損壞,由成交供應商免費更換全新的物資產品或維修。 .成交供應商需安排專門技術人員保持小時電話暢通,在使用期內物資出現故障,自接到詢價方通知(傳真、信函、電話、微信)始,小時內作出響應,并在小時內到達用戶現場排除故障并作出相應解釋。 八、付款方式 物資安裝調試正常并驗收合格后,按照實際安裝數量,由安陽綜合段按照財務有關規(guī)定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付%,質量保證金%預留,于合同質量保證期滿后日內,退還乙方質量保證金。每次付款前成交供應商應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九、違約責任 .成交供應商不能交貨、不符合詢價方要求的,向詢價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因不能交貨部分所造成的實際損失。 .成交供應商成交逾期交貨的,應在發(fā)貨前主動與詢價方協商,詢價方仍需要標的物的,成交供應商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向詢價方支付逾期交貨價款%的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詢價方有權可就遭受的損失向成交供應商索賠。 .標的物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成交供應商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因產品內在質量問題,引發(fā)詢價方生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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