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元器件管理平臺(重新采購)詢比采購公告 東風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受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研發(fā)總院委托,對其“集團元器件管理平臺(重新采購)”項目實行詢比采購。 .采購項目簡介 .采購項目名稱:集團元器件管理平臺(重新采購) .采購項目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采購項目概況:通過對集團元器件研、產、供數據的深度治理,提供核心元器件的智能優(yōu)選、替代方案,推進核心元器件國產化,實現供應鏈的安全,徹底杜絕自主研發(fā)控制器無法產化風險,驅動控制動器的技術降本和商務降本。 .成交供應商數量: .. ■√一家 .. □/家 .其他:/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采購范圍:集團元器件管理平臺包含元器件信息管理、模塊電路管理、 管理、工具集成、系統(tǒng)管理及接口管理等個主要業(yè)務需求模塊。 .交貨期:詳見技術任務書“、項目主要節(jié)點及工作內容”。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付款方式:由采購人(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研發(fā)總院)與供應商(中選方)簽訂合同時確定,具體結算辦法如下: )供應商完成系統(tǒng)規(guī)格設計且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合同總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采購人收到發(fā)票后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額的%; )本項目完成業(yè)務測試且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合同總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采購人收到發(fā)票后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額的%; )項目試運行個月且經采購人終驗收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合同總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采購人收到發(fā)票后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額的%; )質保期(采購人終驗收合格之日起年)滿且經采購人質保驗收合格后,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額的%。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和條件: ()資質要求:如供應商作為代理商參與項目時,需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軟件制造商對本項目的授權書或代理證明文件。 ()財務要求:/ ()業(yè)績要求:供應商需有汽車行業(yè)或其他行業(yè)元器件管理平臺項目的個成功實施案例,項目案例必須要包含實施與工具集成功能,僅提供已選定平臺進行功能增加和改造運維等項目案例屬于無效案例。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滿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或技術協(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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