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公告 吉林機場集團安全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建設項目設計(第二次) .比選條件 吉林機場集團安全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建設項目已批復,采購人為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設計進行比選。 .項目概況與范圍 . 項目名稱:吉林機場集團安全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建設項目設計(第二次) . 項目編號:- .比選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是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中國民用航空局的相關規(guī)定和規(guī)范完成本項目的總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等。具體內容和要求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 設計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日歷天完成設計。 .項目建設地點:長春龍嘉機場 .項目預算:.萬元。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供應商年月日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具有類似管理平臺建設設計服務業(yè)績。(提供合同復印件或用戶證明文件,時間認定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提供證書復印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資產關聯(lián)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比選。(須提供書面承諾函) .供應商工商注冊郵箱、電話相同的不同單位;或法人及高級管理人員相同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比選。(須提供書面承諾函) .供應商在同行業(yè)中有較好信譽,年月日至遞交申請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質量等問題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處罰,無不良記錄,并具有履行本項目的相應能力。(供應商出具承諾函) .供應商須提供年月日至遞交申請文件截止之日止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的完稅證明及社會保障金繳納記錄(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本次比選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單位,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查詢信息為準(提供“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記錄; 如未提供網站截圖,以招標代理機構評審當日現(xiàn)場查詢結果為準)。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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