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告: 原采購文件談判公告中供應商資格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變更為如下內容: ()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其他內容不變,詳見附件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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