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標包文件: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金華分公司年義烏智能管控平臺開發(fā)項目】(項目編號:-(重)),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采購內容:
為實現(xiàn)義烏某園區(qū)智能化管理與調度,本項目擬采購智能管控平臺開發(fā),智能管控平臺包含統(tǒng)一數(shù)據(jù)中臺、設備與生產(chǎn)管理子系統(tǒng)、能源管理子系統(tǒng)、安防與應急管理子系統(tǒng)、環(huán)境與設施管理子系統(tǒng)、物流與倉儲管理子系統(tǒng)、移動端與可視化子系統(tǒng),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進度要求:合同簽訂后個自然日內完成軟件開發(fā)工作。
. 服務地點:義烏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維護期:自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不含稅總價最高響應報價限價為.元人民幣,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供應商自年月日至詢比公告發(fā)布之日,需具備至少個類似軟件開發(fā)業(yè)績案例。供應商須按照詢比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文件。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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