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天津分公司-年與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詐信息共享項目轉直接采購公示
中國電信天津分公司-年與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詐信息共享項目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僅家[適用于僅家供應商遞交的情形]/經評審委員會評審,僅剩家有效供應商[適用于評審過程中僅剩個有效供應商],本次失敗,采購方式轉為直接采購(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中國電信天津分公司-年與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詐信息共享項目直接采購公示
中國電信天津分公司-年與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詐信息共享項目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現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采取直接采購方式,現進行公示。
一、采購內容
依托現有防詐二期平臺,與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詐系統建立高效、安全的數據共享通道。項目通過標準化的接口對接,雙方系統得以實現涉詐數據的實時交互與匯聚。在此基礎上,管局側系統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對共享的涉詐數據進行深度研判、交叉驗證與關聯分析,精準識別詐騙風險與犯罪模式,數據類型包括話務模型命中號碼、短信模型命中號碼、疑似域名數據等。一旦確認風險,系統將自動或輔助執(zhí)行涉詐處置任務,如攔截或關停。同時,為確保情報的時效性,系統建立了新增涉詐數據的自動推送機制,全面提升了對電信網絡詐騙的主動預警與精準打擊能力。
二、直接采購原因
本項目為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且有效供應商有且僅有家
三、直接采購供應商
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楊明,
異議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王華,
異議接收郵箱:.@.
公示期間,如果對本項目采購內容、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和供應商選擇等有異議或質疑,應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
采購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信息來源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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