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條件本采購項目省道沽源縣繞城段改建工程已依據河北省公路發(fā)展“十四五”規(guī)劃中期評估報告確定實施。項目業(yè)主為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除交通部門按現行普通干線公路政策補助外,其余資金由沽源縣政府財政預算解決,出資比例為%,采購人為張家口市公路工程建設事業(yè)發(fā)展中心。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前期咨詢一期(二次)(地質災害危險評估、防洪評價)進行采購。.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項目概況..項目名稱:省道沽源縣繞城段改建工程前期咨詢一期(二次)..建設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沽源縣。..建設規(guī)模:項目起于縣城東側中國石化第八加油站處,向西接振興大橋然后向北接省道,沿省道新建一級路向西與原省道寶平線相接后向南至原省道縣城平交處(沽源一中)。路線全長約.公里,其中新建段約.公里,利用段.公里,改建段約.公里,總投資約億元。本項目+至+段擬采用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米;+至+段擬采用雙向六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米。.采購范圍:本項目分為個標段,標段劃分及服務期限如下:標段: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采購內容為本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包括國家、行業(yè)、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和采購人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有關專家咨詢、專家評審等直至合同履行所需工作全部完成;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書之日起日歷天完成報告編制,至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止。標段:防洪評價采購內容為本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內容包括國家、行業(yè)、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和采購人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有關專家咨詢、專家評審等直至批復完成所需全部工作;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書之日起日歷天完成報告編制,至防洪評價取得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止。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yè)及地方政府現行相關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安全目標:零死亡。.供應商資格要求.本采購項目要求供應商須具備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等滿足附件要求的資格審查條件,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編制能力。.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每個供應商最多可對 個標段投標,每個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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