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埔田鎮(zhèn)湖下村寨前廣場改造及人居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東和采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埔田鎮(zhèn)湖下村寨前廣場改造及人居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建設內容 最高限價(元) 完工期 埔田鎮(zhèn)湖下村寨前廣場改造及人居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程 計劃新建標準籃球場、建設仿古廊架、景觀池塘周邊鋪設透水磚步道(工字鋪)、卵石步道、路肩硬化區(qū)域放置休閑石椅、配置健身運動器材、完善排水系統、電氣工程、廣場景觀亮化、池塘周邊綠化等工程(具體按工程量清單全部內容)。 . 簽訂合同之日起個月內完工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個月內完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年度財務報表或響應文件截止日前個月內任意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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