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烏魯木齊市消防救援支隊車輛保險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烏魯木齊市消防救援支隊車輛保險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一包:烏魯木齊市消防救援支隊車輛保險服務采購項目(支隊本級、特勤大隊、重型機械工程救援大隊) 預算金額:.元 預算金額:.元 采購內容:支隊本級、特勤大隊、重型機械工程救援大隊車輛保險服務,保險險種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萬元(工程機械和摩托車根據需要確定)、車上人員責任險萬元/每座。(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二包:烏魯木齊市消防救援支隊車輛保險服務采購項目(所屬個大隊及個消防救援站)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 采購內容:支隊所屬個大隊及個消防救援站車輛保險服務,保險險種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萬元(工程機械和摩托車根據需要確定)、車上人員責任險萬元/每座。(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經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具有經營保險業(yè)務許可證的省級或者下屬分支機構;(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供應商總公司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由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開展財產保險業(yè)務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供應商可以是總公司,也可以是經總公司授權的省級分公司或省級分公司的直屬機構或經省級分公司授權的地市級支公司。若是分公司參與投標,一個總公司只允許授權一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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