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年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項目第三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湯陰縣年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湯陰縣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湯陰縣年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湯陰縣年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項目 .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第一標段:西冢上村灌溉渠道硬化。第二標段:趙窯村新建排水溝。第三標段:東酒寺村新建文化長廊及配套;南張賈村漿砌石擋墻護砌(具體工程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招標范圍: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財政資金,已落實。 .建設地點:湯陰縣境內。 .計劃工期:日歷天。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缺陷責任期: 年。 .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個標段; 第一標段:.元。 第二標段:.元。 第三標段:.元。 .是否選擇異地評審:否 .是否有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是 .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投標人資格要求 . 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企業(yè)近年(、、年度)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債務,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企業(y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企業(yè)成立不足一年的無須提供。 . 擬任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不含臨時),擬任項目經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無在建工程書面承諾書,一經查實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標資格;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投標人、授權委托人及擬派本項目主要參建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jiān)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未進行信息公開或投標文件中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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