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襄城縣北區(qū)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三期(張文莊)(室外工程)()(評定分離),已經相關部門批準實施,批準文號襄發(fā)改〔〕號(項目代碼:----)。招標人為襄城縣城市開發(fā)建設中心,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且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就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項目規(guī)劃用地面積.平方米(合.畝),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平方米。規(guī)劃機動車停車位個,新建安置房套,此次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室外工程等。項目總投資約.萬元。(具體內容以實施為準) .項目建設地點:襄城縣庫莊鎮(zhèn)張文莊村原址。 .招標范圍:工程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施工圖設計等與設計相關的所有工作)、設備采購及安裝、施工總承包、竣工驗收和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服務及維護等,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相關工作全面負責。 .質量要求:滿足現(xiàn)行國家規(guī)范要求,竣工驗收合格。 .工期要求:建設期限為個月(含設計周期)。 .標段劃分及招標控制價:本項目共劃分個標段; 招標控制價:工程概算價的%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 ()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人員要求: ()擬派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 ()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信譽要求: ()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時,由牽頭人出具聲明函) ()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時,由牽頭人出具聲明函) ()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z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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