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天安門地區(qū)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年法律服務項目 所需服務 其他 投資審批項目 項目規(guī)模 項目所在轄區(qū) 項目業(yè)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qū)管理委員會 審批項目資金來源 財政性資金 服務金額(萬元) . 星級評價 無 比選報名及響應材料遞交方式 線上報名,線下遞交文件 比選報名及響應材料遞交地點 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號 比選響應材料遞交截止時間 年月日 時分 交易方式 比選 服務時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資質(資格)要求 .服務律所應指派名律師為聯(lián)絡人,固定與我單位對接工作,且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原則上應執(zhí)業(yè)五年以上,資歷深厚、經驗豐富、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服務律所應具備政務服務相關法律業(yè)務經驗。 金額說明 非必填。如需對服務金額進行補充說明的可填寫。 公告說明 非必填,項目單位根據項目情況對該項目進行具體說明。 有無回避情況 非必填。該項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機構回避的情況,若有回避情況填寫回避單位的名稱即可;若不涉及具體情況說明,可填寫“無”。 項目內容 .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提供法律服務與支持,對重大決策、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論證或法律風險評估,按要求提出書面法律意見。.對擬簽訂或出具的合同、協(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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