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烏海市科技創(chuàng)新服務有限公司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烏海市科技創(chuàng)新服務有限公司年月份供電工程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項目名稱:烏海市科技創(chuàng)新服務有限公司年月份供電工程 、項目編號: 、采購內容:本工程為烏海市科技創(chuàng)新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供電工程,利用用戶自建配電室,本次僅涉及供電設備、設備基礎和相應土建工程,具體詳見附件《圖紙及材料清單》。 、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名。 、質量要求:本次工程成交單位需按照供電公司的供電方案完成設計,具體施工內容以電業(yè)局審核完成的圖紙為準。中標單位除完成圖紙施工內容外,還需完成電業(yè)局驗收、停送電等所有相關手續(xù)。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 、質保期:簽訂合同之日起年。 、項目實施地點:烏海市海勃灣區(qū)濱河和諧路-號中山大廈地下配電室。 、最高限價:元,高于最高限價的響應將被否決。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 、企業(yè)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資質要求: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資質同時包含過渡期內的新資質); 、人員要求:供應商須承諾所有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提供相應的人員證書(提供承諾書、駐場人員清單、相應證書) 、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二級建造師(機電)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同時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提供人員資質證書及年任意月社保證明及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承諾函)。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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