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單位采購窗簾、窗紗和醫(yī)用隔簾項目評審結果公示
中國儀器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受某單位委托,對某單位采購窗簾、窗紗和醫(yī)用隔簾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xiàn)將結果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某單位采購窗簾、窗紗和醫(yī)用隔簾項目
、項目編號:--
、公示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評審結果
供應商名稱
最終報價(元)
綜合得分
評審排序
備注
鑫國發(fā)(北京)國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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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輝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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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得分最高的投標供應商為預中標供應商。
報價人對以上結果如有質疑,可在公示期內提出。
報價人和直接參與并且與談判活動有著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質疑的,有權依法進行質疑,提出質疑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 質疑必須在公示期間提出。
.應當提交質疑書,并包括下列內容:
()質疑人名稱、通訊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編號;
()具體質疑事項和請求;
()事實依據(jù);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出質疑的日期。
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授權代表應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載明被授權人的姓名、職務、授權范圍和時間期限,并加蓋公章。
.質疑人對其他報價人的報價文件內容提出質疑的,應說明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
.下列質疑將不予接收:
()在公示期結束后提出的;
()未按規(guī)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質疑的;
()書面質疑的形式和內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提出的質疑事項已經(jīng)明確答復的;
()不能說明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條件。
. 質疑人不得以質疑為名排擠競爭對手,進行虛假、惡意質疑,阻礙談判活動的正常進行。
. 質疑事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虛構事實的,將追究質疑人的責任。
聯(lián)系人:石青青、王維
聯(lián)系電話:-、
郵箱地址:@..
采購人:某單位
代理機構:中國儀器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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