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評標結果公示
招標編號:SZZX-202409SZ-538001001
一、招標概況
淦河綠道示范段(一期)(工程總承包)于 2024年09月27日在咸寧市招投標交易平臺發(fā)布招標公告, 2024年10月18日在 咸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A410不見面開標室二開標,并于 2024年10月18日完成評標工作。根據(jù)評標委員會提交的評標報告, 咸寧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局已經(jīng)確認評標結果,現(xiàn)進行評標結果公示。
二、評標結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聯(lián)合體】咸寧市勘察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咸寧天立路橋有限公司 | 【聯(lián)合體】赤壁市建筑勘察設計院、咸寧市安達公路養(yǎng)護工程有限公司 | 【聯(lián)合體】隨州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咸寧市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標報價(元) | 13490000.00 | 13795200.00 | 13700400.00 | |
| 質量(如有) |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省市現(xiàn)行設計標準規(guī)范、條例要求,并通過圖審,符合發(fā)包人相關要求,設計深度滿足施工要求。(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及咸寧市精細化施工“合格”標準及發(fā)包人相關要求。 |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省市現(xiàn)行設計標準規(guī)范、條例要求,并通過圖審,符合發(fā)包人相關要求,設計深度滿足施工要求。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及咸寧市精細化施工“合格”標準及發(fā)包人相關要求。 |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省市現(xiàn)行設計標準規(guī)范、條例要求,并通過圖審,符合發(fā)包人相關要求,設計深度滿足施工要求。(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及咸寧市精細化施工“合格”標準及發(fā)包人相關要求 | |
| 工期(日歷天、交貨期、服務期) | 計劃工期:270 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為15 日歷天(含完成圖審),施工工期為 255 日歷天 | 計劃工期:270日歷天; 其中設計工期為15日歷天(含完成圖審);施工工期為255 日歷天。工期自中標通知書發(fā)放的次日起計算。 | 計劃工期:270 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為15 日歷天(含完成圖審),施工工期為 255 日歷天 | |
| 項目負責人(如有) | 姓名 | 顧芝華 | 郭坤鵬 | 胡弘 |
| 證書名稱 |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市政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市政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
| 證書編號 | 鄂242141541542 | 鄂242131537169 | 鄂242171878813 | |
三、公示時間
公示期為 2024年10月18日至 2024年10月21日(北京時間)
四、異議與投訴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評標結果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將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10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向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jiān)管機構提出投訴。
五、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裕和(湖北)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評標報告(公示版).pdf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