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巢湖市房產服務中心交易數(shù)據(jù)轉換及與合肥市不動產登記平臺相關接口項目
招標(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招標(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年月日
開標(采購)日期: 年月日
巢湖市房產服務中心交易數(shù)據(jù)轉換及與合肥市不動產登記平臺相關接口項目中標(成交)結果公示如下:
中標(成交)單位名稱:北京和昱數(shù)據(jù)技術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價格:大寫貳拾玖萬貳仟元整(¥:.元)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個月內完成項目建設,驗收合格后免費維護期一年。
服務質量:合格
主要中標或者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
招標(采購)人名稱:巢湖市房產服務中心
聯(lián)系人:鄧主任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劉工
聯(lián)系電話:-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若供應商(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質疑,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質疑人需要修改、補充質疑材料的,應當在質疑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所質疑項目投標人的;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房產服務中心
年月日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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