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巢湖市尖山湖生態(tài)農業(yè)逸趣園建設工程用地預審與規(guī)劃選址及土地報批項目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競爭性磋商 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年月日 開標日期:年月日 二、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成交)候選人名稱:華東冶金地質勘查局八一五地質隊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整) 項目負責人:陳紅霞 注冊證書編號:注冊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成都路號座(合肥濱湖萬象公館綜合體寫字樓座層)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見下方聯(lián)系方式信息。 五、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六、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一)項目單位:巢湖市廟崗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廟崗鎮(zhèn)人民政府 聯(lián)系人:沐波 電 話: (二)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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