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年編制雨污水混接整改項目初步設計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合肥藍海建設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城西橋社區(qū)服務中心供銷市集城西橋農貿市場號商鋪 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年編制雨污水混接整改項目初步設計 服務內容:詳見采購需求。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日內提供初步設計文本,經發(fā)改委批復同意進行施工圖設計文本。設計配合、跟蹤服務至項目竣工驗收結束。 五、評審專家名單: 張玉梅(組長)、鄭建敏、徐金秀。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按采購文件約定的標準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 、無效投標單位:無。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行政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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