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經大學生源中學線路服務及線下招生宣傳品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示
安徽財經大學生源中學線路服務及線下招生宣傳品采購項目的評審工作已結束,按磋商文件的規(guī)定,現(xiàn)將評審結果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安徽財經大學生源中學線路服務及線下招生宣傳品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
、項目預算:.萬元;最高限價:.萬元
、項目內容、用途、范圍及規(guī)模:為實現(xiàn)我校年的招生宣傳工作目標,現(xiàn)將學校線下進高中咨詢會線路以及線下宣傳配套服務:包括招生材料設計印刷等相關服務通過整體規(guī)劃安排使得學校專業(yè)特色、辦學優(yōu)勢等被考生、家長所了解,從而達到擴大宣傳的效果,詳見采購需求。
、供貨期限(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個日歷天。
、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采購人:安徽財經大學
、采購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號
、采購代理機構:中環(huán)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蚌埠市鳳凰國際寫字樓座層室
、采購公告日期:年月日
、開標日期:年月日時分
、公示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武漢升學在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元
、各供應商認為自己權益受到損害的,自公示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期滿后不予受理。質疑必須是供應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須持有授權委托書,且親自遞交,否則不予受理。投標單位(供應商)在遞交質疑函紙質版的同時,必須將與紙質版質疑函一致的電子版(為或,可編輯模式)發(fā)@.郵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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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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