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縣大莊初級中學年-年食堂勞動力購買服務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泗縣大莊初級中學年-年食堂勞動力購買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宿州膳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縣泗水街道新發(fā)地農(nóng)副產(chǎn)品批發(fā)市場棟
中標(成交)金額:叁拾陸萬陸仟元整(¥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泗縣大莊初級中學年-年食堂勞動力購買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本項目需食堂勞務人數(shù)共計人等。 服務要求:完全響應及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日歷天(至年-年學年度)。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及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五、評審專家名單
許道翠、 張穎、周琳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招標文件及代理協(xié)議約定
收費金額:.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創(chuàng)新園智能路號華業(yè)園棟,聯(lián)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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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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