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臨港信息園區(qū)二期項目臨時用電施工服務詢比(第二次) 成交候選人公示 中國電信臨港信息園區(qū)二期項目臨時用電施工服務詢比(第二次)(項目編號:-- )評審委員會按照詢比文件載明的評審方法和標準已完成對各響應供應商遞交的響應文件的評審,根據(jù)評審結果,成交候選人推薦如下: .第一成交候選人 上海君德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響應報價為:含稅響應總價:元,不含稅響應總價:元,增值稅率:% .第二成交候選人 上海東鑫電力工程安裝有限公司 響應報價為:含稅響應總價:.元,不含稅響應總價:元,增值稅率:% 否決響應情況:上海電力實業(yè)有限公司因不滿足詢比文件的人員要求被否決響應。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間,響應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成交供應商有異議的,可向采購人提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電信集團采購異議處理辦法(試行)》等企業(yè)制度,現(xiàn)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異議提出人應為響應供應商或與本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異議應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采購協(xié)同-異議處理-提出異議”模塊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異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異議項目名稱、標段/包(如有); ()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必要的證明材料和依據(jù); ()提出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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