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網絡安全服務項目(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安徽新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網絡安全服務項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合肥城市云數(shù)據(jù)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區(qū)玉蘭大道號機電產業(yè)園西二路科大國禎大廈二層、四層
成交金額:元/年(大寫:捌萬肆仟玖佰元整)
四、
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項目名稱:安徽新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網絡安全服務項目(二次) 服務地點:安徽省合肥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服務期限: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質疑期限內向安徽廣電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號廣電大廈層,聯(lián)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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