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號)和中共績溪縣委辦公室、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績辦〔〕號),為征求公眾對績溪縣徽山首府違章搭建問題整改實施方案的意見和建議,現就績溪縣徽山首府違章搭建問題整改實施方案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進行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一、方案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安徽省物業(y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裝修過程中占用露臺建設陽光房、陽光棚和占用公共綠地建設庭院、陽光棚等的行為,按照物業(yè)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整改標準進行整改(由拆遷公司統(tǒng)一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將予以強制整改。 占用露臺建設陽光房、陽光棚整改標準: 、對在頂層露臺采用鋼筋水泥現澆的,直接影響房屋整體承重結構的,一律拆除; 、對在頂樓露臺上采用輕鋼結構搭蓋的層上層(兩層違建)違建的,只拆層上層部分,其他的予以保留; 、對墻體外立面色調與整體建筑色調不一致的,對不一致墻體進行重新粉刷,確保整體色調一致; 、對采用采光瓦、輕質塑料等建設陽光房、陽光棚的,與小區(qū)整體色調不一致的,拆除整改成統(tǒng)一色調。 占用公共綠地建設庭院、陽光棚整改標準: 、允許建設通透式的柵欄,對采用深色不銹鋼、鋁合金材質的予以保留,木頭材質等予以拆除整改。 、柵欄高度應與周邊住戶保持一致,范圍應在原綠籬隔斷內且每棟樓保持在一條直線上,基本為底樁+柵欄組成。 、靠院墻突出墻體允許設置-的玻璃挑檐予以保留,并每棟樓一致。 、在院墻內搭建的陽光房、陽光棚超過上述標準的一律進行整改。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一)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方案實施可能受到影響的居民、基層組織和企事業(yè)單位等利益相關者。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方案實施對當地社會經濟主要影響。 、方案實施對個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響。 、方案實施對小區(qū)居民日后的生活和生產的影響。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示期間,可通過書面意見、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評估單位聯系,提出對擬建項目社會穩(wěn)定風險的意見和建議。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根據實際情況,在穩(wěn)評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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