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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主體名稱: |
無錫鵬晟安防設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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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武進區(qū)劉海粟小學UPS電源采購(武采詢【2016】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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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為描述: |
提供虛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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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時間: |
2016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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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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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意見: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將無錫鵬晟安防設備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1年內(nèi)禁止參加政府采購等相關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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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開始日期: |
2016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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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結束時間: |
2017年11月8日 |
信息來源:武進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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