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淮建城市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年非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主承銷商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濉溪縣淮建城市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年非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主承銷商項目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商城路號 中標金額(承銷費用):‰/年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濉溪縣淮建城市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年非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主承銷商項目 服務范圍:采購人指定地點 服務要求:中標人擔當本次公司債券主承銷商,按照《承銷協(xié)議》約定采取余額包銷方式發(fā)行本次公司債券。 發(fā)行期限:不超過年。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相關內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質疑的形式、時間: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上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二)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未參與該項目采購活動的; .提交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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